我省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实行收费制和补贴制并行的原则,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享受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的不允许收费,专项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向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不收取费用。因证书遗失、损坏等情况下需要补办证书时,需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考试单位代售考试相关资料的,按照自愿原则,以资料实际成本照实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将资料费计入考试费,不得擅自提高考试费标准,不得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