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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启动

骑电动自行车须戴上头盔

  本报讯(薛文静 记者 石喻涵)今后,骑着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要戴上头盔了。5月15日上午,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举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启动仪式,标志着我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每年因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导致死亡的事故在全部交通事故中所占的比例较高。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不系安全带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几率也很高。为此,自5月份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力争到2020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联合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及时整改隐患。

  在此期间,交管部门也将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定期向快递、外卖、客运企业通报违法情况,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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