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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事件当事人被撤职

多名干部被问责

  据新华社电 在“狗咬人”舆情发酵后,23日晚,河南安阳通报了对涉“狗咬人”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通报指出,安阳市委、市政府责令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文峰分局、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四个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为:给予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张占方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安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监督检查科副科长兼市城市管理局专项治理办公室副主任郭双军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并给予免职处理;给予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二级高级主办蔡国强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安阳市文峰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冯海军记过处分;给予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马彦丰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中华路派出所所长杨占山诫勉谈话处理。给予事件当事人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稽查专员王新刚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

  据了解,11月19日,安阳市成立了“狗伤老人”事件工作组。经核查,涉事的两只犬经过训练和芯片植入,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为其颁发了《犬注册登记证》,但该协会介绍,该证不能作为认定工作犬的充分依据。目前,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已对涉事犬只进行收容,并注销了涉事犬只的《养犬登记证》。同时,安阳正组织对全市烈性犬、大型犬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工作组核查发现,10月9日在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门前发生的冲突中,有人携带的伸缩棍贴有警用标志,但为非警用制式装备。有关部门已对伸缩棍携带者作出警告处罚,并依法没收伸缩棍。关于网上反映的李小迎涉嫌诈骗“百万”问题,工作组已责成安阳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市政法单位和殷都区公安局、检察院对该案件进行复核。

  另据介绍,23日下午,安阳市召开了全市党员干部“转作风 提效能”警示教育整顿大会。

  事件回顾

  9月20日下午,河南安阳八旬老人耿女士在小区遛弯时被两条大型犬咬伤。小区监控显示狗主人就在现场。然而狗主人拒不承认。自9月29日起,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栏目针对本次事件进行连续报道(共计10期),狗主人各种“躲猫猫”。该栏目通过自身官微对系列报道进行发布,同步通过微博视频号配发事件相关视频采访内容。

  伴随《小莉帮忙》栏目对事件的系列报道,引发众多网友通过微博、抖音等各大平台对话题进行关注。9月30日有网友在微博平台@清风安阳(安阳市纪委监察局官微),指出狗主人为安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王某。有网友反问“王某是什么样的干部”,大部分微博网友对小莉帮忙针对本次事件的报道表示支持。在视频平台,事件话题被广大网友关注并快速转发。

  11月17日,在《小莉帮忙》栏目针对事件连续进行9期报道后问题仍悬而未决,栏目记者杨小莉在采访中无奈落泪,事件引发舆论集中关注。18日,@光明日报发表评论:过程很琐碎,结果很奇葩。从9月下旬事件曝光至今,狗主人几乎连面都没露过。针对事件的基本状况,众多网友也纷纷借助社交平台表达个人观点,“每集都看了,直接无语了”“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但是承担结果的后续一直没有,为什么这么难”等。网友纷纷指责王某作为公职人员不负责任。

  11月19日下午,安阳市政府办证实,狗主人王某委托街道协调处理此事。当天,媒体记者从安阳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和事发地社区居委会正在同步开展工作,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当晚狗主人王某赴受伤老人家中道歉。

  11月20日,多家主流媒体介入报道关注本次事件。新华社撰文《五问安阳“狗咬人”事件 小事为何被拖大?》指出,本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为何发酵为全网关注的舆情热点?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多个部门层层失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未落实到位,导致小事拖大。人民网报道,安阳市针对事件专门成立工作组,涉事人王某被停职。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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