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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物业费比住户多一倍

物业:按“办公”性质收取
小区公示的物业收费标准

  侯女士租住在西安市北郊文景观园小区14号楼的一间房中,该房子内还有其他4名租客。不久前,其爱人张先生在交物业费时发现,小区其他住户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为1.9元/平方米/月,而侯女士租的房子却要按照3.8元/平方米/月交物业费,这让张先生无法理解。

  5月13日,张先生出示了他5月12日交物业费时的收费票据。票据显示,他交的是2022年4月-6月的物业费,房屋面积为133.15平方米,物业费单价为3.8元/平方米/月,合计1517.91元。

  房子的实际承租人是张先生的爱人侯女士,与侯女士签署租房合同的是在一家房产公司,该公司将整套房子从房东处租来后,再将各房间向外出租,与侯女士同租一套房的还有其他4名租客。

  张先生说,原先小区的物业费是按照1.2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的,后来该小区物业费实行“三费合一”,2021年7月后,小区物业将普通住户与他们这种合租户的物业费分成两个标准来收,普通住户的物业费1.9元/平方米/月,合租户的物业费3.8元/平方米/月。

  在该小区物业收费公示栏中,物业服务费的收费类别被划分为“居住”“办公”“商业”三种,分别按照1.9元/平方米/月、3.8元/平方米/月、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不论是业主还是租户,大家都是在小区居住,为啥我们要按照‘办公’性质交物业费?”张先生不解地说。

  对于张先生的疑问,5月13日,文景观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肖女士解释称,张先生所说的那套房子,在小区物业登记的承租人是一家房产公司,该公司实际是房子的“二房东”,其从业主手中租来房子后,以营利为目的再次向外出租,所以不能以“居住”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研究后决定按照“办公”的性质收取物业费。

  此外,肖女士表示,经物业核实,该房子的各房间被分开出租,客厅还被隔成两个房间,此举改变了房子的原有结构,这种群租房也是违反相关法规的,物业之前也告知过业主和房产公司。

  对于物业工作人员的说法,张先生表示,他准备在今年6月租房合同到期后就搬出去,但是对于物业按照3.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物业费一事,张先生表示不认同。张先生称,目前,他已将该情况反映给了相关管理部门。

  文/图 本报记者 白圩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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