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天晚上租了件礼服,次日中午因故想要退租,不料遭遇退费争议。5月11日,在西安市某高中就读的女孩小孙告诉记者。
“因为要在学校表演节目,5月10日晚,我在位于西安市西大街南方城负一楼的一家服装店租了一件礼服,交了150元。”小孙介绍,之后自己将礼服照片发给了老师,老师认为不合适,第二天中午,她便赶到这家店想要退租。“店家一分钱都不愿意退,让我重新选一件或者把钱押在这,以后有需要了再来选。可是我在这家店没挑出别的,以后也不一定会有表演的机会,就坚持让对方退款,发生了争议。”小孙说,后来家长赶到,店家退给她100元。“这件礼服是预订,我也没有拿走影响他们使用,就在店里放了一晚对方就不愿意退了,我认为不合理。”她希望对方退还剩下的50元。
5月12日,店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小孙交的150元既是租金也是定金,下单前,自己有明确告知对方:“你确定了我就给你定,定下了不退不换。”其还提供了当时的单据给记者,“单据下面也写明了,本订单预定后不退不换。”王女士说,她们做的租赁生意,本身就是到了预定时间才取用,所以对方当天没有拿走礼服,不代表没给她们造成影响。“10日晚她定了之后,11日上午一波人来看,我就没有再租给别人了。”王女士认为,交钱签单,相当于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合同,对方此举属于违约。“因此我完全有理由不给对方退款,退100元已经是做了让步,剩下的50元不可能退。”
本报记者 张晴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