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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总决定

启动省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

  本报讯(记者 张维)根据《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总决定于9月19日12时启动我省IV级防汛应急响应。

  省防总要求,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降雨过程的防范应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各级防汛责任领导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提前分析研判、发布预警预报,及时启动或升级应急响应,坚决果断提前撤离转移危险区群众。突出抓好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乡内涝、危房危窑等灾害防范和水库、尾矿库、淤地坝、堤防等巡查防守,及时关停涉河危险区作业,及时全面封山控峪,严格涉山涉河地区人员警戒管理,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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