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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同志被追授 “汉中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6年08月10日 版次:A02

本报汉中讯(记者 陈卫平)8月7日,中共汉中市委发布《关于追授李杨同志“汉中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李杨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李杨,男,汉族,生于1996年12月,陕西南郑人,201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立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2026年8月1日清晨,南郑区遭遇极端暴雨洪涝灾害,李杨同志闻汛即动、逆行抢险,在组织涉险群众撤离后,前往合同岩水库查看险情、赶赴涉险路段设置警示卡点过程中,遭遇山洪,水流湍急,车辆打滑失控侧翻至河道内。生死关头,李杨同志用力将同行人员托举出车外,自己被洪流卷走,不幸遇难,年仅30岁。

《决定》指出,李杨同志是汉中全市奋战在防汛抗洪救灾一线的先进典型,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面对持续性强降雨,他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奋战在防汛一线,为守护群众安全献出宝贵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他虽然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时间不长,但始终把心思和精力都投入到村级发展和为民服务上,带头学习供水维修技术,多方奔走解决群众旱季用水难题,积极申报项目硬化村组道路,帮助瓜农代销西瓜,引进生猪养殖产业,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耐心化解邻里纠纷,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市党员、干部在防汛抗洪救灾等重大工作任务中挑重担、当先锋、打头阵,中共汉中市委决定追授李杨同志“汉中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市开展向李杨同志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