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记者 孙鹏程 刘硕)出门上路关乎千家万户。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时代奔涌向前,道路上的车流与人流愈发壮阔。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76亿辆,机动车驾驶人5.67亿人。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施行以来,在2007年、2011年、2021年修正了个别条款。此次修法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回应民生之需,护航道路安全。
顺应我国自动驾驶汽车产业迅速发展形势,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中设立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规定国家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有序、规范上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行驶。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的定义,修订草案明确,自动驾驶汽车是指在设计运行条件下代替驾驶人持续自动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的汽车;辅助驾驶功能是指在设计运行条件下,辅助驾驶人执行部分动态驾驶任务的功能。
草案规定,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和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
对自动驾驶汽车违法如何处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草案规定,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认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与自动驾驶功能无关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电动自行车限速问题,草案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的最高时速,从现行法律规定的不得超过15公里提升至不得超过20公里。
此外,草案新增专门条款,列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负面行为清单”:不得有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为,也不得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
开车刷手机“盲驾”、把马路当赛道“飙车”……修订草案回应社会关切热点,进一步完善相关治理举措。
开车刷视频、打电话,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严重事故。草案规定,对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并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相较于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中新增对“飙车”行为的处罚措施。草案规定,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草案新增了对“毒驾”行为的处罚规则,规定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开门杀”猝不及防、“僵尸车”长期霸位、“暴走团”任性占道……这些行为扰乱交通秩序,成为困扰人们出行的闹心事儿。
草案明确了预防“开门杀”的措施——开关车门时,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应当注意观察,驾驶人应当提醒乘车人注意安全。
整治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车”——草案明确,禁止在道路上停放废弃机动车,即停放超过120日并且根据其位置、状态等情况,有合理理由认定已被弃置的机动车。
进一步规范“暴走团”——针对一些人群占据道路资源开展锻炼等活动,破坏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草案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发现违法占用道路从事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非交通活动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让群众办事更省心、出行更舒心,一批暖心举措也进入草案:规定机动车已申领电子行驶证的无需随车携带实体证件;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聚集性场所门前的道路,应当设置提示标志、行人过街设施等;适当扩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适用情形和先行垫付费用范围等。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法治守护每一位道路交通参与者,让平安伴随着一次次出发与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