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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本版新闻导航 发布日期:2026-09-18
陕西出台措施

推动旅居养老发展

2026年09月18日 版次:A04

■ 本报记者 王嘉

9月1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陕西省旅居养老发展的十项措施》,明确以关中、陕南、陕北区域特色为依托,推动旅居养老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构建陕西特色旅居养老服务体系。通过实施旅居养老试点三年行动,培育一批省级标杆旅居机构、全国知名精品线路,积极开展省内循环游、省际互助游、国际定点游,拉动旅游消费和就业,助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分批次遴选试点县(区),探索全域旅居养老模式

完善政策机制,统筹民政、发改、财政、文旅、卫健、住建、体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力量,持续出台旅居养老“政策包”,依据各自工作职能,对旅居养老给予重点扶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金融政策支持范围及实施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旅居养老项目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支持。

分批次遴选试点县(区),探索全域旅居养老模式,完善接待、服务、安全配套措施。建立试点动态管理与第三方评估机制,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优化调整试点名单,总结可复制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旅居养老提质增效。抓好旅居养老试点单位建设项目实施,对老年人旅居养老的公共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升级等。

推动线路串联互通,培育全国知名精品线路

打造特色旅居养老。坚持“一县一特色、一域一品牌”,在每个试点县(区)各规划新建1个专业化、标准化旅居养老机构,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可依托经营主体,利用国有闲置资产整合,试点盘活闲置资产转型旅居养老机构。依托关中历史人文、陕南生态康养、陕北红色文化资源,重点建设森林康养、温泉疗养、红色旅居、田园颐养、文化研学等特色基地,推动旅居养老与文旅、康养、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在精品旅居线路开发上,立足全省旅居资源,按照“分区域、分层级、分季节”布局:关中打造历史文化、工业遗址、高端康养线路;陕南培育森林康养、中医药养生、户外休闲线路;陕北开发红色文化、大漠风光、民俗体验线路。编制《旅居养老在陕西》手册,推动线路串联互通,培育全国知名精品线路。

强化标准规范引领。制定发布陕西省旅居养老地方标准,覆盖服务规范、区域互认、适老接待、健康监测、文化导览、安全出行等关键环节。推行旅居养老机构、线路建设、运营、认定全流程标准化,实现全省标准统一、资源互通、服务同质。

在监管方面,按照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对旅居机构实施备案登记管理,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旅居机构应向属地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定期发布全省旅居养老机构推荐目录,实行“黑白名单”动态监管。重点支持旅居养老试点县(区)在属地民政部门各备案1家已建成的民办旅居养老机构。

探索建立旅居养老消费补贴机制

推行组团化旅居模式。提倡旅居养老采取集中组团的方式组织实施,聚焦老干部、退役军人、高校及国企退休职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定制化组团旅居服务。

探索建立旅居养老消费补贴机制。扩大养老消费,对在陕短期、长期旅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旅居养老消费专项补贴,带动候鸟式旅居消费,盘活民宿、康养中心、乡村闲置房源,带动住宿、餐饮、景区、农特产全链条消费。探索建立全省旅居养老信息平台,精准对接供需资源、核销旅居消费补贴。

加大保障力度,各地统筹资金、场地、人才、平台等要素支撑,落实消费补贴、贴息、适老化改造等扶持政策,完善医疗、安全配套保障,持续优化旅居养老服务支撑体系。在品牌推广方面,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推广体系,运用电商、短视频、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扩大传播覆盖面,结合老博会、文旅推介会、节庆活动、银龄大集等线下载体集中展示,打造“三秦四季”陕西旅居养老公共品牌,增开“银发旅游专列”,常态化开展体验活动,吸引全国老年人来陕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