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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本版新闻导航 发布日期:2026-09-30
19条举措关乎914万老年人

陕西全力打造特色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

2026年09月30日 版次:A01

本报讯(记者 王嘉)9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今年出台的《陕西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全面解读。

据了解,截至2025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有914万人,占总人口的23.22%;65岁及以上老年人有640万人,占总人口的16.26%,两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势在必行。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共包含19条政策举措,从改革攻坚、提质发展、要素保障三大维度精准发力,破解养老服务堵点难点,推动养老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迭代升级。

在改革攻坚方面,陕西聚焦体制机制壁垒推出4项重点改革。针对县域养老资源分散、统筹调度能力不足问题,健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针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双向流动不足问题,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协同发力,打通三类养老场景的资源壁垒;针对医养服务脱节,失能老人“看病难、照护难”的现实困境,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机制改革;落实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行“一人一床一码”数字化监管,严格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老欺诈行为。

在服务提质补短板方面,陕西重点聚焦农村养老、特殊群体照护、老年精神文化服务精准发力。建立城乡养老机构对口支援协作机制,依托基层组织、慈善组织等多股力量,完善农村探访关爱、应急救助、精神慰藉、老年助餐等工作。推行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实现评估结果全省互认、信息共享;落实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做好长护险与各类护理补贴政策衔接;丰富老年精神文化供给,推动老年大学教学点下沉社区、养老机构;开发适配老年人的就业岗位;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绿色通道。

为保障《实施意见》落地见效,陕西从4方面构建全链条支撑体系。优化养老设施空间布局。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养老配套设施“四同步”硬性要求。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将养老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优惠政策。建强专业人才队伍。落实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等级认定政策,推行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技能培训,建立“技能等级+服务评价”薪酬分配机制,待遇向一线从业人员倾斜。加快智慧养老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养老社区,全面推广智能居家监护、适老硬件产品;完善全省老龄与养老服务数据库,全部涉老政务服务接入“秦务员”平台老年专区,实现养老业务一站办理。

记者从会上还了解到,陕西初步形成“医办养”“养办医”“嵌入式”“医养签约合作”4种成熟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促进医疗养老资源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全省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546家,取得医疗卫生资质并完成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207家,其中“医办养”92家、“养办医”115家、“嵌入式”32家,创建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区)3个、示范机构2家,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持续扩大,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优化服务资源供给。支持老年医学科和安宁疗护科发展,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服务。推进“五床联动”“两院共建”,力争到2027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机构直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走进养老机构。支持在养老机构设置家庭医生站点,协同做好签约老年人健康维护。到2027年底,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不低于80%。

此外,从国庆开始到年底,全省将开展“金秋银龄、旅居养老季”活动,对在陕西旅居超过3天的老年人,实施每天30-50元不等的消费补贴,激活全省老年旅居市场,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