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嘉)10月1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有效破解部分国有资产闲置低效与养老优质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的矛盾,结合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实际,省民政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利用闲置国有资产发展机构养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通过推动将符合条件的闲置低效国有资产改造转型为养老设施,激活闲置低效存量资源,补齐养老服务场地短缺、设施老化短板,持续优化全省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坚持“一案一策”原则,综合运用资产划转、定向租赁、合作共建、委托运营、特许经营等多种模式,构建量化可考核、动态可管控工作机制,将闲置低效国有资产优先用于养老服务供给方面。持续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与资源利用效能,加快完善多层次普惠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依托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分层级、分领域共同开展资产摸底摸查工作。根据存量资产摸底清查成果,筛选梳理区位条件适宜、具备改造条件、可用于养老服务的闲置低效房产设施,涵盖学校、医院、卫生所、宾馆、酒店、办公场所、体育文化场馆、疗养院、培训机构、厂房、商场、超市、餐厅、康养基地、林场、产业园区等。建立国有资产转型养老项目对接台账,实施动态更新管理。
省民政厅建立“十五五”养老服务设施需求清单,依据老龄化需求、养老服务设施缺口、适老化改造可行性要素,与闲置低效国有资产动态资源台账进行比对匹配。分类筛选、精准匹配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医养结合、旅居康养、银发经济产业园、养老人才培训基地、老年文体服务、“一老一小”融合服务、特殊困难群体照护等项目类型。引导各地差异化布局、特色化发展,避免同质化重复建设,构建全域覆盖、分层分类、多元互补的供给格局。建立全省项目库,分批次有序推进实施。
《征求意见稿》提到,分类处置遗留问题。按照全省“三资”盘活工作方案,对拟转型的闲置低效资产逐项开展确认、确权、确值,由自然资源、住建、国资、机关事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类依法依规解决规划调整、用地性质转换、权属交叉、证照缺失等历史遗留问题。
同时,加强财政经费保障和政策扶持力度。省级彩票公益金按规定对利用闲置国有资产新建、改建的普惠性养老机构,支持其设施设备建设和能力提升。依法取得养老机构备案资质的,按政策享受民水、民电、民气价格优惠,落实土地、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对利用闲置国有资产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主体,经相关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审批后,给予减免场地租金等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旅居养老、银发经济产业园等项目,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