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5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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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本版新闻导航 发布日期:2026-10-23
西安发布通告

七类野外用火一律叫停

2026年10月23日 版次:A05

本报讯(记者 姬娜)10月22日,记者从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6—2027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目前,西安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七类野外用火一律叫停。

通告明确,西安市2026—2027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行政区域内有林地、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以及上述区域边缘向外100米以内区域,划定为森林草原防火区。进入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应接受防火安全检查和实名登记;进入林区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在野外火源管控方面,通告明确,在防火期内,严禁在防火区内实施下列行为: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吸烟、野炊、烤火取暖、明火照明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等违规用火行为;未经批准的烧荒、烧地埂、烧秸秆、焚烧垃圾等农事生产用火;未经审批的电焊、切割等野外动火作业;放火驱赶动物、炼山等违规用火行为;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违规违法用火行为。

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安排专人值守,确保用火安全。高火险期内,根据火险预警等级,对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禁火管理,进山路口、峪口设立检查卡点,严格落实火种收缴、扫码登记等管控措施,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倡导推行文明祭祀,在寒衣节、春节、清明节等祭祀高峰期,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祭扫,积极倡导敬献鲜花、植树追思、线上祭扫、清扫墓碑等文明方式,各公墓、陵园应设置鲜花兑换、便民祭扫点位并配齐服务设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防火区内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明火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