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斌)投币、启动、摇杆、落爪……暑期来临,各大商超、电玩城的抓娃娃机前人头攒动。抓娃娃机内的毛绒玩具样式丰富、色彩鲜艳,非常吸引人,然而很多毛绒玩具都没有品牌和生产厂家标识、质量合格证,有些“娃娃”更是产品质量堪忧,存在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同时这些“抓娃娃机”内的商品也存在商标侵权的问题,却因为不是直接出售,很容易被忽视。
近日,新城区法院审理了三起抓娃娃机经营者未经授权销售“奶龙”形象的毛绒玩具,侵害他人著作权的案件。
2019年谢某创作了卡通形象美术作品《奶龙》,并进行了登记。该作品于2020年1月22日通过抖音账号“奶龙”公开发表。2022年6月1日,谢某将《奶龙》作品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以独占许可的方式授权于某文化公司。该动漫形象经宣传使用,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这三起案件中被告均未经授权在其经营游乐场所中的抓娃娃机内放置“奶龙”形象的毛绒玩具,某文化公司发现上述行为后通过公证取证的方式获取了案涉侵权产品,并将三名经营者诉至法院。
经当庭比对,该毛绒玩具与案涉美术作品“奶龙”在外观、颜色、立体效果等形象基本一致,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某文化公司享有的著作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判令三被告分别给予原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