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批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9470件15095人
张雪樵在发布会上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近年来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开展监督,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据介绍,2018年1月至12月,在刑事检察领域,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9470件15095人,起诉26287件42195人。在公益诉讼案件领域,共立案办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类案件5931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3521件,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整改率达到97%,提起相关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32件。
积极自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可依法从宽处理
在办理刑事污染环境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往往会同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积极赔偿,修复环境,能否在刑事案件中从轻处理?
对此,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介绍,坦白从宽,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18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刑诉法中明确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中,把生态修复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对积极自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查逮捕阶段可以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确需提起公诉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量刑的建议。”张志杰说。
“恢复性司法的探索,让当事人主动采取修复生态的行为,既是对他的法律责任的追究,同时又是对社会的积极引导。”张雪樵表示,不是一判了之,一罚了之,一诉了之,而是让生态得到修复,让江湖之水依然清澈,让蓝天永远存在。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