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8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8月开始
本报讯(记者 张维)7月26日记者获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采集清查表信息。各类单位可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根据相关规定,请各类单位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可及时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85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