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人防车位几个月一续租,对小区业主而言,方便又省事,近日,西安新旅城·上东小区业主发现,开发商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始办理车位长租的模式。业主崔先生向三秦都市报热线965369反映,车位租期超过20年,存在“以租代售”的嫌疑,而且这些车位没有产权,长租权益如何保障?
崔先生介绍,小区属于城改项目,建设的时候实际车位数量就没有按照规划数量配套,加上人防车位没有产权无法出售,之前一直采用短租的方式,2023年下半年,开发商委托了一家第三方公司,与业主签订车位的长期使用协议。
根据崔先生提供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甲方为陕西博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目标车位概况”一项中,写着“甲方已经充分告知乙方目标车位属于人防车位且目标车位无法办理车位权属证书的事实”,而在“使用权期限”一项,则写着“本协议交易的目标车位使用权期限自目标车位实际交付或视为交付当日(以先到者为准)开始,至目标车位所在项目土地使用权届满之日终止”。
崔先生表示,自己咨询过法律人士,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只能租赁,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这种超过期限的使用权转让显然是“以租代售”。
记者来到新旅城·上东小区,业主赵先生向记者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的照片,其中显示,开发商委托的第三方为西安达鼎恒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写着“现委托人授权由受委托人担任代理人负责上述区域的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记者在小区地下车库转了一圈,发现人防车位前并没有明显的“人防”标识,从外观上看很难与普通车位区分。
记者联系到了受委托方的巩经理。巩经理称,小区地下车库中以人防门为界,其中一部分是人防车位,另一部分则为普通车位,不过普通车位目前没有办理产权证,因此两种车位都只是租赁而非出售。此前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确不规范,在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的要求下,从去年11月起已经更换了新的协议。新协议的“使用权期限”一项中变成了“本协议交易的目标车位使用权期限为20年,自目标车位实际交付或视为交付当日(以先到者为准)开始起算”。对于此前已经签过旧协议的业主,之后将与其签补充协议。
对于该小区车位的长租情况,记者联系了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前中心接到过群众投诉,核查后发现小区车位规划与实际车位不符,车位使用矛盾比较突出,已向开发商发出工作联系函,要求其在矛盾未解决之前,停止出售或长租行为。
本报记者 文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