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县委办、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通知》,从涉校项目清单管理、涉校项目源头管控、严控无关社会事务、健全“进校园”活动监管等八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汉阴县中小学“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非教育教学工作负担,营造安心办学、潜心育人的校园环境。
《通知》指出,凡涉及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竞赛达标、专题教育和其他社会事务均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归口,实行清单管理。
未经上级批准,县级各部门不得开展各类示范校、达标校、特色校评比创建活动。不得组织全域性进校实地督查检查考核活动,不得开展各种“小手牵大手”活动。督查检查考核评比项目原则上以看现场、看结果、走访师生为主,注重日常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突出过程性评价。
除省级以上部署的专题性教育项目外,不得组织编写或指定教材读本、强制规定课时、开展评比竞赛,不得要求教师提供资料、统计汇总情况,不得随意设置与考核挂钩的奖项、发布通报排名,不得要求学校动员家长参与转发、点赞等。
未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不得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调查工作。严控安排师生参加各类无关社会事务。县教体科技局加强对各学校微信群、QQ 群等通讯软件平台的管理,优化各类平台管理使用。
“进校园”活动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将加强对“进校园”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提升“进校园”活动实效。
通讯员 林爱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