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陕西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妇联发布10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包括家庭暴力、隔代探望、婚嫁彩礼、离婚后财产分割、校园暴力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人身安全保护令规制精神暴力行为
申请人李某甲与被申请人李某乙系夫妻,二人婚后经常争吵,在协商离婚过程中,李某乙向李某甲及其近亲属发送包含有恐吓和威胁内容的信息,并以侵害李某甲近亲属生命相威胁。李某甲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向李某乙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李某乙对李某甲实施威胁、辱骂、恐吓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李某乙主动接触李某甲及其近亲属,禁止李某乙以电话、短信、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威胁、恐吓李某甲及其近亲属。
独子去世支持隔代探望
周某与李某系夫妻,周某之子与张某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周某甲。周某之子车祸去世后,张某携周某甲改嫁。期间,周某、李某想探望孙子周某甲,均遭张某拒绝,周某、李某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因《民法典》未规定祖父母对孙子女的探望权,周某、李某虽不是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但因其独子去世,周某、李某无法通过其子探望孙子。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允许祖父母隔代探望孙子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社会伦理道德。
已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短 法院酌情判决返还部分彩礼
原某(男)与魏某(女)于2021年6月协商结婚事宜并交给魏某10万元彩礼。双方于2021年7月12日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琐事致夫妻感情不睦,魏某于2021年12月22日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离婚。之后,原某起诉主张魏某返还10万元彩礼。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故判决魏某返还原某彩礼5万元。
其余典型案例还包括: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瞒报方被判少分财产、校园暴力实施者应依法承担责任、实施家暴一方不宜抚养子女、不能因离婚而丧失在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农村外嫁女及其子女的土地权益依法受保护、未成年人遭近亲属猥亵妇联协调变更抚养人、妇联帮助丧子妇女维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等。
本报记者 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