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紫阳法院发布涉茶风险提示
又是一年茶香季。当下,紫阳县广大茶农、茶企、茶商正忙碌在采茶、茶制作、茶流通等各领域。对此,紫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茶农、茶商在合同管理、安全生产、劳务纠纷、产品质量等方面防范风险。
风险:在茶叶交易中存在订立书面买卖合同比例不高、合同相对人身份要素掌握不全、合同履行期限与方式不明等风险,仅通过电话、微信联系,然后快递交付茶叶,给后期权利救济带来诸多不便与风险。
提示:广大茶企、茶商全面掌握交易相对方身份要素,提高书面合同订立比例,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增强证据保存意识。
风险:在采茶、制茶环节,劳务者人身损害纠纷屡有发生。
提示:广大茶企在接受劳务时须尽管理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为提供劳务者进行必要的作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安全的劳动场所和工作条件,防范和降低危险发生可能性。
通讯员 吴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