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网约车和一辆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经确认私家车全责,网约车司机小李主张除了修车钱,对方还需承担不能营运的损失。事故还未处理完,纠纷又起,交警现场联系进驻交警大队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一同确认网约车司机诉求的合理性,最终成功化解纠纷。 这是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应用法官+警官联调联执机制后成功调解的一起复杂交通事故。
小李与小鲁驾车行驶,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李无责,小鲁负事故全责,且小李车辆为网络预约客运出租车,车辆受损进厂维修导致无法营运。
为维护自身权益,小李提出车辆维修期间自己的营运损失、误工费、交通费等都是不小的费用,要求赔偿5800元。
该案经案件分流程序后,进入常驻综治中心的长安区交警大队进行调解。为尽快帮助小李实现诉求恢复营运,接案警官立即与诉讼服务中心联系,与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一同确认小李诉求的合理性,并增加了对小李车辆实际维修产生费用客观性的核实环节,在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接案警官联系当事人到场开展调解工作。
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稳定情绪的“背对背”调解方式,在结案警官和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的努力下,终于劝解事故双方消除了隔阂,两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
4月15日,在长安区综治中心,双方和解后,小李连连向法官道谢。他说:“法院和交警都为我们的事情费心了,我不再坚持那5800元的修车损失,被告给我现场支付1200元,这事情就算了结了。”
本报记者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