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海波 刘佳蕾 记者 张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召开“生态环境检察服务美丽陕西建设”检察宣传周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并发布7件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新污染物防控、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保护等。涉及胡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公诉案、无处方销售兽用抗生素(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行政公益诉讼案、某污水处理厂非法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步道导视工程行政公益诉讼案、杨某某田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张某某冯某某等四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案、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介绍,秦岭南麓、秦岭北麓、关中平原、陕北高原4个派出检察院设立以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区域、行业加大办案力度,累计受理审查起诉173件283人、公益诉讼案件22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43份,形成社会治理成果33个,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12个。7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9案入选省院典型案例,1案入选最高检“百案评析”案例,5案被最高检五大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22年度精品案例和优秀案例,3案被最高检一次性认定为高质效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