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为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助力乡村教育振兴,陕西省教育厅实施“陕西省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项目,记者9月29日了解到,“陕西省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项目实施指南近期公布。
据悉,“陕西省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项目,将坚持城乡协同发展理念,发挥省级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为县域教师和乡村教师提供专业成长的平台和机制,解决优质教师资源总体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的矛盾,进一步缩小教师队伍校际、城乡、区域差距。
同时,坚持同伴互助、专业引领、取长补短,建立学习共同体,改善乡村教师成长环境,优化成长资源,实现城乡教师相互学习,共同成长。坚持以提高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为主,提升城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促进资源共享共用,同伴互助,全面提升城乡教师专业水平。
到2035年,实现项目全面覆盖省内所有农村县(区)基础教育各学科学段,其中省级项目县(区)30个左右,市级项目县60个左右,项目县基础教育乡村5000名“种子教师”成立学习共同体。切实提高乡村教师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为乡村培养一批“用得上、教得好、留得住”的优秀教育人才,为实现陕西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与保障。
据了解,共同体组建项目分为省级和市级两类。省级项目的实施以县为单位,以省级基础教育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为主体,以县级“种子教师”为成员,组建学科“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共同体活动周期为三年。市级项目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方式参照省级项目组织。
共同体将聚焦县域教师学科教学、教学管理和专业成长中的困惑与问题,以提升县域教师队伍教书育人能力为目标,促进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并重,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发挥学习共同体建设的平台作用,遵循县域教师专业发展的特点,通过教育思想引领、导师跟踪指导、名校浸润跟岗、同课异构、教学资源共享、课题研究等形式,搭建城乡教师学习交流、互助提升的“立交桥”“蓄能站”。
共同体实施阶段每个项目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一轮,每轮四个阶段。四个阶段分别为:名师问诊阶段、名师视导阶段、名师领航阶段、成果展示阶段。各阶段详细的实施要求,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或关注秦闻APP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