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白圩珑)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10月12日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10月13日12时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健康防护措施包括:避免户外活动,缩短户外工作时间;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等。
建议性减排措施包括: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节约用电;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等。
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优先使用煤耗低的机组发电;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消防、应急抢险抢修等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严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旱砂;除特殊车辆外(包括悬挂绿牌的新能源建筑垃圾清运车、混凝土搅拌车),禁止国Ⅳ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工地(含企业内堆场)停止涉土作业;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禁止城市及周边地区农作物秸秆、树叶、果树枝、垃圾露天焚烧等行为;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保障类企业根据民生需求实行“以热定产(电)”或“以量定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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