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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A02版:要点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7日
“宁静小区”建设指导意见正在征求意见
睡得安心将成居住小区普遍标准
近日,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的《关于推进宁静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向公安部等十个部门和地方环境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将打造一批“消除杂音、睡得安心”的宁静小区,到2027年,各地宁静小区建设评价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到2035年,宁静小区成为居住小区的普遍标准。

根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宁静小区”具体建设内容共有25项,建设类型分为基本条件、优先建设内容、推荐建设内容。

建设宁静小区的基本条件包括:原则上不存在多户长期反复投诉同一个噪声污染问题的现象;开展噪声监测、居住小区声环境原则上应符合小区所在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要求;建立噪声投诉纠纷调解机制等5项。

优先建设内容则包括:专人专责,明确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职责任务;制定完善的居住小区内部噪声管理制度等11项。

据了解,此前,创建“宁静小区”工作已在全国多地试点开展,但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这次多部门正在酝酿的“宁静小区”指导意见有哪些亮点呢?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李江说,以前宁静小区创建工作也在做,但是做的部门标准不一样,比如说住建部门的标准和环保部门标准不一样,通过该意见,第一把宁静小区的标准进行了量化或者进行了规范。第二对宁静小区工作的推动部门也进行了明确。整体来说,这项制度将在全国形成横向、纵向一盘棋、一张网,让创建“宁静小区”工作更规范、更合理。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