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企业缴纳基本热费。
提醒注意,停热期间的基本热费,按照《西安市物价局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规定执行。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另外,供暖季期间,市民如中途需恢复用热,则要向热力企业提交恢复用热申请,并补齐热费。
如何线上办理停止用热申请?以西安市热力集团为例,直管到户用户可微信搜索“西安市热力集团网上营业厅”公众号(支付宝搜索“西安市热力集团网上营业厅”生活号)→报停申请→添加房产信息→申请报停→填写申请资料并上传身份证正面照→完成办理(报停申请后请在24小时内缴纳基础热费,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停申请业务)。恢复用热的用户进入网上营业厅后,选择恢复用热,完成后续操作。
如何线下办理停止用热、恢复用热申请?由房主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所属供热企业缴费大厅办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的停止用热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1日前,但也有供热企业为方便市民办理,适当延长了业务受理时间,提醒有需要的市民,查询自家所属供热企业相关规定,抓紧时间办理相关事宜。
三秦都市报965369问暖热线已经开通,如果您遇到供暖相关问题,可拨打问暖热线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对您的诉求逐一记录、核实,并联动所属供热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积极回应,确保家家户户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