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明勤)10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被评为先进集体;榆林市榆阳区区长崔飞,西安永兴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沈建鹏,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胡新明,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副研究馆员田建,铜川市耀州区文化馆(耀州区非遗保护中心)馆长、主任吕鹏被评为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省注重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全力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构建非遗保护体系,现有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4项、国家级名录91项、省级名录766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8人、省级传承人681人,成功创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 处;全面夯实非遗传承基础,积极指导推动非遗展馆建设,全省已建成各级各类非遗展馆、传习所1200多个;创新开展多样非遗活动,全国首创先发举办首届陕西省非遗发展大会,首届“守艺人”传统手工技艺非遗大展,黄河记忆非遗展等系列活动;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互鉴,陕西非遗在“一带一路”国际交流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带动“文化陕西”“国风·秦韵”“丝绸之路的起点”“兵马俑的故乡”等陕西对外宣传品牌产生更大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