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维)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制定印发《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这是继水利部、财政部印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黄河水利委员会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等印发流域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后,较早印发省级总体方案的省份。
方案指出,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以减轻河道淤积萎缩、恢复河道行洪能力为目标,优先推进沿河县级以上城市、重要城镇和人口较为集中的河段治理。针对河流治理特点,科学确定治理标准,探索创新治理模式,在满足防洪要求前提下,综合考虑供水、灌溉、水生态及水环境等治理需求,协同推进各项治理措施,充分发挥河湖治理工程的综合效益。统筹推进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逐流域验收及逐流域建档立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合治理任务。
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补齐重点区域防洪基础设施短板及防洪薄弱环节;完成58条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整河流治理,新增中小河流监测站点,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到2030年,初步建立中小河流防洪工程体系,使重要区域的主要城镇、村庄、基础设施、重要企业、基本农田等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有较大提高,整体防洪能力得到增强,初步形成完整的防洪工程体系,完成132条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整河流治理。到2035年,全面完成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治理,使全省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全面达标,防洪减灾体系全面建成,形成流域防洪保护圈和全流域达标治理格局。
方案实施后,全省中小河流防洪减灾体系将全面建立,重要保护对象设防标准达标率将达到100%,受中小河流影响的区域防洪将全面达标,涉及的河道两岸的73个县城、551万人口、261万亩耕地等将得到全面保护。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将得到明显提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助推乡村振兴,带来社会、经济和生态方面的显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