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南路私家车占道停放,非机动车绕行驶入机动车道。
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骑行者被“逼”到机动车道上,与后方车辆擦身而过险酿事故……连日来,记者采访了解到,如此“任性”占道的机动车在西安街头并非个例,不仅造成了交通拥堵,还险些发生事故。
机动车占道违停违规借道
非机动车道上停满了机动车,自行车只能被迫行驶在机动车道上……4月24日8时50分,记者在公园南路与建工路十字路口附近看到,公园南路东侧的公交车道上停靠着7辆私家车,行至此处的公交车只能从左侧绕开。一些骑行者也将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与此同时,建工路南侧的非机动车道上,短短的几百米停放了9辆机动车。许多骑行者行至此处,也只好将车骑到机动车道上,而行驶在这条车道上的机动车见此情形,有些放慢速度,有些则从左侧超过骑行者后再变道回来。
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文景南路上。4月24日晚高峰时段,记者在文景南路西侧看到,一辆红色私家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由于向北100米左右便是文景南路与红庙坡路交会的十字路口,每次红灯过后便有一大波车流行至此处。非机动车道被占用,电动车、自行车与机动车混行在一起,看着实在令人揪心。
除了一些机动车停放时占用公交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外,还有一些机动车在行驶时随意“借道”。4月25日8时许,友谊路太乙路口公交站附近,太乙路由南向北方向车流量较大,道路通行有些拥堵。一些私家车跟着进站的公交车行驶在公交车道上,虽然大多数是挂着绿色牌照的新能源汽车,但也有几辆燃油车混迹其中,有时候还有汽车变道至右侧的非机动车道上进行超车。
记者发现,早晚出行高峰时,有些机动车想抢时间,因此经常会出现机动车占用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的情况。每每如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便混行在一起,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电动车被迫驶进机动车道险些被撞
“平时骑自行车最烦的就是占用非机动车道的私家车。本来在正常骑行,后面来辆汽车,就被迫得给汽车让路。”市民赵先生是一位骑行爱好者,说起这些事时显得很无奈,其中一件事让他尤为气愤。
赵先生称,有一次他骑自行车锻炼,行至一处十字路口时遇上红灯,于是便停下来,这时后方一辆私家车驶来,停在他后方按喇叭,他回头看了一眼,车辆打着右转向灯,但自己要直行,便没有理会对方。
“那条路的机动车道没有右转专用道,最右边的车道是右转直行通用。估计那辆车看见最右边车道有很多直行车辆等红灯,就想从非机动车道右转。但是我要直行肯定不能闯红灯,司机就摇下车窗说我挡了他的路。”赵先生说。
家住西安市莲湖区的孙女士提起这些随意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的车辆也气愤不已,前几天她因此遭遇过一次险情。孙女士回忆,当时正值早高峰,自己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沣镐西路上,看到前方非机动车道上停着两辆私家车,她被迫绕行至机动车道上,险些被后方一辆出租车撞上。孙女士表示,幸亏没出事,要是自己真的被撞到了,岂不是还得因为违规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承担事故责任。
“这条路乱停车的情况存在挺长时间了,南北两侧都经常有很多车占道停放,严重的时候甚至能停放两排。”家住建工路附近的李先生说,这些随意停放的私家车不光占据非机动车道,有时连最右侧的机动车道也难以幸免,自己驾驶机动车到这里经常难以通行,电动车和自行车被迫“见缝插针”在车流中穿行,实在是不安全。
违规停放及占用专用车道将被罚款
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被占用,不仅会造成道路拥堵,影响公交车的通行和到站时间,而且非机动车被迫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混行,也容易导致剐蹭、追尾等事故,安全隐患极大。对于机动车违规占道、停放和行驶的情况,分别如何处罚?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浐灞国际港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机动车违规停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对于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处100元罚款。
此外,一些公交车道上标有数字,这些数字为限时标识。例如“7-9”“17-20”指7时至9时、17时至20时非专用车辆不允许驶入,其他时段则可以驶入该车道。没有任何数字的则完全禁止非专用车辆驶入。
文/图 本报记者 文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