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毅伟)5月15日是我国第32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主题是“持续科学补碘,推动健康发展”,旨在通过宣传普及碘缺乏病防治和科学补碘知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提升群众健康水平。近日,陕西省疾控局邀请陕西省疾控中心地方病预防控制所主治医师高雪娟围绕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碘作为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关键原料,在维持机体代谢平衡、促进生长发育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摄入不足可引起碘缺乏病。孕妇碘缺乏可能导致流产、早产、死产,胎儿先天畸形、地方性克汀病及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新生儿碘缺乏可造成新生儿死亡率增加、甲状腺功能减退、大脑和身体发育迟滞;儿童、青少年对碘缺乏也比较敏感,可影响智力发育、身体发育,造成运动、视觉、听觉障碍,突出的表现是甲状腺肿大;成年人碘缺乏可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甲状腺肿大等。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碘缺乏造成机体碘营养不良所表现的一组疾病和危害的总称,是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人口素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我省自1994年实施全民食盐加碘政策以来,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科技支撑、全民参与”的防治体系,建立了覆盖全省的碘盐生产供应网络、完善的碘营养监测和病情监测体系、多样化的健康教育模式,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控制在5%以下,碘营养持续处于适宜水平,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碘在人体内每天都在代谢,在碘摄入停止的情况下,体内储备的碘仅够维持2-3个月。目前虽然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但自然环境缺碘造成的碘缺乏危害风险是长期存在的。预防碘缺乏病的根本措施就是持续、科学补碘,避免因碘摄入不足造成的危害。
人每天离不开食盐,最简便、安全、有效的补碘方式是家庭烹饪坚持使用加碘盐。以每天吃5克碘含量25微克/克的碘盐为例,按烹调损失20%计,通过碘盐摄入的碘约是100微克,加上食物提供的碘,每天碘摄入量基本能达到《中国居民补碘指南》中一般人群的推荐摄入量(120微克/天)。孕妇、乳母应选用含碘量较高的碘盐,并鼓励摄入海产品、蛋、奶等含碘丰富的食物增加碘摄入,保障胎儿和婴儿的健康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