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佳)“我忘了!我现在就来!法官麻烦你们等等我!”9月19日11时,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助理孙研,终于拨通了一起百万余元合同纠纷的被告——某园林绿化公司代表人张某的电话。此时,主审法官、速裁审判庭庭长高阳抓住契机,在电话中展开了调解工作。
案件起因是某园林绿化公司向某农业科技公司采购一批用于小区绿化的苗木,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供应了价值1610294元的苗木,但被告仅在支付了57万元后即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苗木款,双方协商无果后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尽快支付剩余尾款1040294元及违约金30000元。
到了开庭之日,原告依约来到了法院,但被告却迟迟不见踪影。
眼看实在是无法联系上被告,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为了保障原告的诉讼权益,庭审开始。庭审中,高阳没有因该案被告的缺席而一判了之,而是详细询问了原告合同的细节以及履行情况,同时敏锐察觉到,如果被告能够到庭,该案是存在调解可能的。
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征得了原告代理人的同意,孙研又一次拨打了被告代表人张某的电话。这次,电话总算拨通了。与张某联系上后,高阳抓住契机,在电话中展开调解工作。在与双方耐心释法明理和分析利弊后,原、被告双方终于慢慢放下心结,厘清了双方对案件款项的争议,在电话中口头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被告到达法院后,高阳和孙研又为双方当事人重新开庭并制作了调解笔录,双方正式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前分3期将苗木款及违约金支付给原告公司。至此,这起百万余元的合同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