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陕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10月启动
《通知》明确,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 2026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部分参保资助及补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部分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新增医保部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及“医保钱包”在线缴费渠道,参保职工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在实现统筹区内代缴功能的基础上拓展功能至省内异地以及依托“医保钱包”实现跨省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