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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A06版:城事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4日
陕西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2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陕西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十四五”时期陕西省研究出台《法治陕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陕西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一规划两方案”,系统谋划、狠抓落实,法治陕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将法治建设纳入巡视巡察范围

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体系,制定了工作规则、工作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督办、信息报送、协调工作、调查研究工作等制度规范12项,以制度保障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制定《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首创述法点评工作机制,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点评实现全覆盖。将法治建设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将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内容,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紧紧抓住法治政府建设这个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延安市、宝鸡市、西安市莲湖区、渭南市富平县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西安市莲湖区、未央区两个项目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统筹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出台《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健全政府内部评价、专业机构评估、社会满意度调查综合考评机制,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率先出台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程序等“三个意见”,围绕高质量发展制定修改《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规章299部,废止62部。省本级对2122件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提出修改意见2329条。

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县级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组建省政府法律专家库,为重大决策及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及时率、采用率保持100%。

出台《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率先实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同比下降65.2%。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到99.45%,行政案件败诉率持续下降。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上线“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35个,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做法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夯实法治陕西建设社会基础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六大行动”和法治宣传教育“六大项目”,创新“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陕西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推动会前学法常态化。

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实现全覆盖。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年均化解矛盾纠纷10万余件,成功率达98%以上。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8个,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5.7万名,推动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在基层全面深化。

本报记者 朱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