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

西安市未央区枣园村安置楼选房公告 三秦都市报 2024年12月15日

西安市未央区枣园村全体村民:

枣园村安置小区建设在未央区委区政府、未央宫街道办和枣园村委会及全体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现已达到选房条件。现将枣园村选房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2024年12月25日—12月31日

二、选房地点:具体选房地点另行通知

三、选房应携带资料:

1、安置户户主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交房顺序单》、《面积确认单》、家庭全体成员的户口本、家庭其他成员《授权委托书》进行选房。

2、安置户户主本人不能准时参加选房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安置户户主身份证、《交房顺序单》、《面积确认单》、安置户家庭全体成员户口本、安置户家庭全体成员《授权委托书》进行选房。

3、安置户户主已过世的,安置户家庭成员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安置户《交房顺序单》、《面积确认单》、安置户家庭全体成员户口本、家庭全体成员《授权委托书》及村组证明进行选房。

四、本次选房工作将严格依照《交房顺序单》序号进行,通过现场公证、大屏幕公示等措施,实现选房工作全程公开、透明,并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枣园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指挥部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