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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A06版:生活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5日
公 告

因县政府决定在原西郊烈士陵园建设三原县宏道中学项目,需对陵园内仅遗存的一座合葬墓进行迁葬,碑文为“慈母李芳云严父赵俊合葬”。请该墓主家属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与三原县民政局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并迁坟。逾期未联系的将由三原县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迁葬。望广大群众相互转告。

公告期限:2023 年7月25日至 2023年8 月10日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三原县民政局办公室 029-32282400 15721902626 13992086818

三原县民政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