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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30日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0天
安康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

本报安康讯(记者 吴琛)“安康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排名全省第一,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成果得到巩固。水环境质量、平均改善指数排名全省‘双第一’。土壤、辐射等环境安全稳定。瀛湖被评为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镇坪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石泉县获得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宁陕县、汉阴县、平利县获得第二批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安全稳定。”3月27日,在2023年安康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上,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彭成玉通报了安康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据介绍,2023年,安康市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8,同比改善0.9%;优良天数340天,同比减少7天,优良率93.1%;重污染天数2天,同比增加2天;12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54,同比下降5%。环境空气质量排前3位的依次是镇坪县、宁陕县、岚皋县;同比改善幅度从高到低前3位依次是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旬阳市;镇坪县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122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12个县(市、区)重污染天数平均0.5天,同比增加0.5天。

2023年,安康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3.0129,平均改善指数1.37%,排名全省“双第一”。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国家Ⅱ类标准。汉江干流及主要支流41个水质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5个,占比12.2%;Ⅱ类水质断面35个,占比85.4%;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比2.4%。各县(市、区)水环境质量状况从高到低排名依次为镇坪县、平利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瀛湖旅游区、石泉县、汉滨区、旬阳市、恒口示范区、汉阴县、安康高新区。2023年全市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故,全域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为确保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水质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