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5日
艺术保护传承纳入法治化轨道
本报安康讯(记者 吴琛琛)5月22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邹刚在《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已获陕西省批准,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汉调二黄是安康市历史悠久、流传广泛的大型地方剧种,是安康文化最具影响力的品牌,2006年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保护传承发展汉调二黄艺术是群众的迫切愿望,顺应群众意愿、保护传统文化、传承安康文脉、繁荣汉水文化,迫切要求把汉调二黄这一艺术精华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为进一步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汉调二黄艺术,需要将汉调二黄艺术的保护传承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需要地方立法的支撑,进而从法律法规层面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制定《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是加强安康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具体体现。”邹刚说。
据了解,为配合《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施行,6月至8月期间,安康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汉调二黄精品剧目巡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