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网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8版:城事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4日
我省7部门联合发文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
支持引导返乡下乡入乡创业

为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支持体系,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若干措施》,通过一系列举措,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加大对创业失败者扶持力度

加强创业能力培训。创优“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按我省有关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开发特色培训项目,创新“技能+创业”“劳务品牌+创业”等培训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拔优秀创业师资参加全国创业培训讲师选拔活动,建立创业培训优秀师资库。

开展创业实践锻炼。鼓励各地实施创业者培育行动,组织重点群体创业者开展多种形式实践锻炼。

强化创业主体人才引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带动就业多的创业主体人才需求纳入地方引才工作范围,在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人才评定等方面按规定给予倾斜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等积极遴选为创业相关技能人才职业(工种)评价机构。

做好再创业帮扶保障服务。加大对创业失败者的扶持力度,建立必要的再创业指导和援助机制,提供各类咨询指导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对有再创业意愿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全面落实各项帮扶政策。

支持引导返乡下乡入乡创业

夯实创业孵化,拓展全周期培育扶持。鼓励各地建设特色创业街区(社区),打造开放、多元、可持续的创业孵化生态圈。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和梯度培育扶持。

支持引导返乡下乡入乡创业。依托乡村创业孵化体系,加强农村创业项目技术、融资、营销渠道等对接交流,培育更多乡村创业主体。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建立本地外出人员联络机制,吸引外出人才返乡创业、各类人才下乡创业。完善为乡村引进人才及其家庭提供的配套公共服务,允许在乡村创业人员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培养一批青年返乡创业带头人,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入乡创业。

创业主体符合条件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范围

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对贷款到期时继续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鼓励经办银行给予无还本续贷支持。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帮扶力度,持续强化风险管控。

做好稳岗扩岗支持。将不裁员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创业主体,纳入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范围,引导提高单户最高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流程,提供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力度,服务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助力稳岗扩岗。对符合条件创业主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强化社会保险支持作用。创业主体及其招用的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统筹地区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自主创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做好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工作,支持创业者跨地区流动。

本报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