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美)近日,榆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榆林市“自媒体”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自媒体”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网信部门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全流程管理,逐步建立属地“自媒体”及从业人员信息库。鼓励“自媒体”履行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参与互联网内容生态治理。
《办法》要求“自媒体”运营和信息发布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禁止制作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散布谣言等违法信息,防范炒作绯闻、使用夸张标题等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