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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茹椿小记

■ 张永春

妻喜食香椿,此习性由来已久。

一般清明前后,集市即有香椿出售,动辄五六十元。妻见,馋。每遇此情况,均劝妻,稍忍,明日价必降。翌日,果然。复劝妻,多忍几日,应至几元,食之不晚。妻亦不怒,只嗔怪吾吝啬。待其食椿,喜上眉梢,嗔怨俱销。

古人称香椿为椿,臭椿为樗。早在《山海经》中就有记载“成侯之山,其上多櫄木”。櫄木,即椿树。此外,《庄子·逍遥游》中也提到“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秋”,将香椿视为长寿的象征。

食椿,又名“吃春”。中国民间有“食用香椿,不染杂病”之说法。据《本草纲目》记载:“椿木皮细肌实而赤,嫩叶香甘可茹。”视香椿为食药同一。

翻开中国历史,古人关于食椿之记载,俯拾皆是。北宋魏国公苏颂在《本草图经》中有记:“椿木实,而叶香,可啖。”此为公认之食椿记载肇始。范仲淹亦云:“遍植大椿,可材可啖,其固民之生而树民之本。”此为食椿之蹊径另辟。明朝文人李濂在《村居》中说:“抱孙探雀留客剪椿芽。”此处香椿已为待客之佳肴。清代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写到:“菜能芬人齿颊者,香椿头是也。”此为食椿之情有独钟。康有为亦有诗咏椿曰:“山珍梗肥身无花,叶娇枝嫩多杈芽。长春不老汉王愿,食之竟月香齿颊。”虽稍显夸张,但也算道出了喜椿人之心声。

由此可见,国人食椿之习性亦由来已久。不仅布衣百姓,文人雅士,即使达官贵人,甚或皇亲国戚,也喜食之。据史料记载,北椿南荔曾并为汉代两大贡品,可见皇帝老儿亦好此一口。

为博妻一笑,去岁特意从老家带回香椿几株,与几丛萱草一并种于院中,既取“椿萱并茂”之美好寓意,又可满足妻口腹之欲。

冬肥春水,精心伺候。春分过后,天气回暖。便每日观椿,十日有余,方见其萌动。始赤,芽蜷似菊。初绽,如幼鸡头冠。寸余,对妻曰:及至两寸,方可食之。

是日,晚归,望椿头,秃秃如也。

以目询妻。妻笑答:与鸡子同炒,已进吾腹,味十足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