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明)陕西非遗名录体系如何?4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陕西开展非遗“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摸清了底数。
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听取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各级政府扎实开展非遗资源调查,掌握非遗资源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及保护现状,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建立调查信息共享机制,为非遗事业存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青表示,目前,全省已建成梯次合理、规模适度、传承有序的四级非遗名录体系,10大类型项目齐全,现有西安鼓乐、中国剪纸、中国皮影戏、咸阳茯茶4个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秦腔等91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羌族刺绣等766 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榆林、汉中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认定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8 人、省级 681 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延续文明基因、展现民族品格、凝聚民族向心力的重要载体和极具代表性的文化符号,是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郭青表示,为进一步保护传承发展非遗,建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非遗“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非遗人才队伍;进一步深化保护利用,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