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平台上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等拿到货发现根本不是卖家描述的续航里程……”12月26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法官周伟介绍了近日一起在某二手平台上交易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在开庭当日成功化解并及时履行。
2024年10月,西安市民董某在浏览某二手平台时,看到了成某发布的二手电动自行车销售信息。成某描述二手电动自行车在冬季续航里程为45公里左右。董某同意线下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成某的二手电动自行车。
两人相约见面后,董某将电动自行车骑回家。经过使用董某发现,自己购买的二手电动自行车的实际续航里程只有25公里左右,与成某的售车链接描述不一致。随后,董某再次联系上成某,但成某不同意退货退款。董某遂将成某诉至法院,请求退货退款。
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案涉纠纷事实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于是组织双方在开庭前进行调解。经过前期磋商,双方各退一步,成某同意退还董某电动自行车货款900元,董某也表示同意退货。双方达成一致,开庭当日在法官的见证下,董某在法院楼下将该电动自行车交付给成某,成某当场退还董某900元货款,最终该案以董某撤诉结案。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二手购物平台购买物品时,要审慎下单,合理分析低价原因。尤其对于贵重商品,在购买之前要与商家就款式、新旧程度、是否有瑕疵等进行详细沟通。如发现有瑕疵或假货时,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第一时间联系卖家。如解决不了,可先申请平台客服介入,若平台协商无果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葛兰